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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通知】关于改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

时间:2021-01-13 22:16来源:未知 作者:责任编辑 点击:
【重要通知】关于改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领事认证的通知


【重要通知】关于改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领事认证的通知
 
2021年1月12日,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发布《关于改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领事认证的通知》。具体内容如下:
 
( 来源:中国驻米兰总领事馆 2021-01-13 )为适应办理领事证件服务的发展趋势,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,驻意大利使领馆委托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签证中心”)代办领事认证业务。自2021年1月15日起,凡需办理领事认证事宜的人员,请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。
 

一、有关说明
 
(一)签证中心负责领事认证事宜的咨询、材料接收、收费、发证等窗口服务环节,不参与申请的审批和签署。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将根据签证中心转交的申请材料,进行审核、审批和签署符合规范的领事认证。
 
(二)1月15日至2月15日为过渡期,在此期间领事认证申请既可通过签证中心递交,也可直接向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递交。过渡期后,使领馆不再直接受理。  
 
(三)向签证中心递交领事认证的申请材料要求没有变化。若有调整,将及时提前通告。

(四)需办理领事认证事宜的人员,请根据使领馆领区划分,选择相应签证中心递交申请。

(五)疫情期间,签证中心以预约方式受理认证申请,请提前发邮件至签证中心预约,收到确认邮件后,请按照约定时间到签证中心当面递交申请材料。
 

二、签证中心联系方式
 

(一)罗马签证中心  
 
地址:Viale Regina Margherita 279 00198 Roma  
 
电话:06 44250240  
 
网址: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org/ROM2_ZH/  
 
预约邮箱:legalizzazionecinaroma@gmail.com
 
受理领区:阿布鲁佐(ABRUZZO)、巴西利卡塔(BASILICATA)、卡拉布里亚(CALABRIA)、坎巴尼亚(CAMPANIA)、弗留利—威尼斯---朱利亚(FRIULI—VENEZIA GIULIA)、拉齐奥(LAZIO)、莫利泽(MOLISE)、普利亚(PUGLIA)、撒丁(SARDEGNA)、西西里(SICILIA)、特兰提诺—阿尔托—阿迪杰(TRENTINO—ALTO ADIGE)、瓦莱.达奥里塔(VALLE D’OSTA)  
 
 
(二)米兰签证中心  
 
地址:VIA FEDERICO CONFALONIERI 29, MILANO  
 
电话:02 83201385  
 
网址: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org/MIL2_ZH/
 
预约邮箱:authmilancentre@visaforchina.org  
 
受理领区:艾米利亚---罗马涅(EMILIA---ROMAGNA)、伦巴第(LOMBARDIA)、皮埃蒙特(PIEMONTE)、威尼托(VENETO) 
 
 
(三)佛罗伦萨签证中心  
 
地址:VIA LORENZO DI CREDI 20 50136, FIRENZE  
 
电话:055 7094487  
 
网址: 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org/FLR2_ZH/
 
预约邮箱:authflorencecenter@visaforchina.org
 
受理领区:利古里亚(LIGURIA)、马尔凯(MARCHE)、托斯卡纳(TOSCANA)、翁布里亚(UMBRIA)
 
改由签证中心代办领事认证,目的是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办证体验和个性化延伸服务。初始阶段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进完善,如您对签证中心改进服务有任何建议,欢迎随时告知使领馆或签证中心。使领馆将协调签证中心认真、耐心听取并尽量吸纳、改进。
 
 
附:申办领事认证须知
 
一、使领馆领事认证概念
 
根据《领事认证办法》(http://cs.mfa.gov.cn/zlbg/flfg/gzrzhyxg/t1318258.shtml)有关规定,国外出具的需送至国内使用的文书,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认证的,经文书出具国有关机构公证、认证后,应当由中国驻该国使馆、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领事认证。领事认证是对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、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,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。
 
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仅对经各自领区内的意大利省督府(Prefettura)或省级检察院(Procura)认证过的文书进行领事认证,确认其认证印鉴、官员签名的真实性。
 
二、领事认证种类
 
(一)民事认证:申请办理与自然人处理个人事务有关的出生证明、结婚证明、无犯罪记录、声明书、委托书等各类文书的领事认证。
 
(二)商事认证:申请办理与公司、企业或其他组织及其法人处理商业事务有关的注册证明、商业票据、法律文件等各类文书的领事认证。
 
三、申办流程
 
(一)意大利市政府、法院、商会等出具的官方文件,如结婚证明、出生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企业注册证明等,可直接送交当地辖区省督府或检察院办理认证。
 
(二)非官方文件,如委托书、声明书、私有财产证明等,须先经有资质的意大利公证员公证,宣誓翻译一般由法院办理公证,意大利身份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一般在市政府办理。公证后,送交当地辖区省督府或检察院办理认证。
 
(三)办妥省督府、检察院认证后,根据领区划分,向相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预约,按约定时间递交材料。签证中心将申请材料转交驻意大利使领馆,使领馆审核并签署领事认证。
 
四、所需材料
 
(一)民事认证:
 
 1、经省督府或省级检察院认证过的文书原件;
 
 2、填写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认证申请表(下载链接);
 
 3、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(如本人亲自办理需持证件原件);
 
 4、如委托他人代办,代办人的护照居留原件复印件;
 
 5、省督府或检察院认证章页的复印件。
 
(二)商事认证:
 
1、经省督府或省级检察院认证过的文书原件;
 
2、填写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认证申请表(下载链接);
 
3、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(如本人亲自办理需持证件原件);
 
4、如委托他人代办,代办人的护照居留原件复印件;
 
5、标有企业法人信息的公司注册证明;
 
6、由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(使用公司抬头纸或盖公章);
 
7、省督府或检察院认证章页的复印件。
 
五、注意事项
 
(一)申请认证的文书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没有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。经认证过的文书,不得更改或替换。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,由申请人承担。
 
(二)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,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(每一页)装订成册,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,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。
 
(三)《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》适用于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区。在意大利产生的文件,经意大利省督府或检察院认证并加盖Apostille印鉴后,可在香港和澳门特区直接使用,无需办理领事认证。
 
 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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